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黄河三角洲和城市市区以外的草场(天然草场和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省畜牧办公室成立省草场防火指挥部,省草场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和督导组。
2.1.1 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省指挥部总指挥由省畜牧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省畜牧办公室有关处室等单位参加,办公室设在饲料处,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根据火情,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研究、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受灾市、县草场防火主管部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指导、监督地方政府尽快扑灭草场火灾;根据防火需要,协调解决重点草场防火区、受灾地区草场防火设施建设和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扑救草场火灾的相关工作。
2.1.2 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了解火场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的扑火方案、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根据火情,及时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传达有关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指挥部决定,联系调动草场防火急需物资;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和建档,起草指挥部总结报告。
2.1.3 督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人员组成:由指挥部领导根据火情决定。
主要职责:赴火场协助指导前指扑火救灾;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传达并监督落实领导指示精神。
2.1.4 后勤保障组职责
主要职责:研究解决受灾地区草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协调组织扑火人员和物资的快速供应;确保与受灾地区的信息传递畅通;为应急指挥系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农业部草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的火情监测,将火情监测信息下传我省草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市、县草场防火主管部门:发现将本地区发生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省草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