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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

  注:此表一式三份,省、市饲料管理部门和企业各一份,可复印。

  附件6:
  实地考查工作反馈意见表

生产企业名称

 

(盖章)

地 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为了今后更好地做好企业评审工作,请您对评审组的现场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

1.评审工作是否公平公正?

是      否

2.评审工作是否按《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的规定和内容进行,有无增加或减少内容的行为?

是,无增减:      否,有增减:

3.评审工作是否按工作程序进行?

是      否

4. 评审人员有无刁难、报复行为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如有请具体指出:

 

5. 其它意见和建议:(请说明)

   

请将此表填好后寄至山东省畜牧办公室饲料处收

(地址:济南市槐村街68号,邮编:250022,电话:0531-7198093)。



  附件7:
山东省设立饲料生产企业
不合 格 事 项 通 知 书

          
  根据农业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和《山东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工作程序》的规定,我办对你单位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申请进行了审查,下列事项不合格:
  1.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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