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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

  用A4纸打印,发电子邮件至或传真至省畜牧办公室饲料处

  附件3:
山东省设立饲料生产企业
实地考查预备通知书

           
  根据农业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规定,我办对你单位申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料书面审核,认为基本符合要求。拟于  日内对你单位进行现场评审,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⑴评审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特有工种人员等必须在场;
  ⑵保证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能正常运行,必要时做运行检查;
  ⑶有企业简介和与申证工作有关的书面汇报材料;
  ⑷企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相关文件、各种记录等资料。

山东省畜牧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4:
山东省设立饲料生产企业
实地考查通知书

                
  根据农业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规定,我办现委派    等同志组成评审组,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的要求,于       日对你单位进行实地考查。评审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望你单位配合做好实地考查工作。

山东省畜牧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5:
  山东省设立饲料生产企业
  实地考查不符合项整改通知书

  实地考查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企业名称

 

地 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以上整改项目由   市畜牧局监督,限企业   日整改完毕,并按下列意见   执行:

1、将书面整改报告和证据证明,由    市畜牧局审核后报省畜牧办公室。

2、将书面整改报告报省畜牧办公室,省畜牧办公室再派人现场验证。

3、企业在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质量检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终止本次评审。

评审人

员签名

 

评审组长

签  名

 

企业代表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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