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滨政字〔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2008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山东省消防条例》和《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市消防事业不断发展。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全市没有发生大的火灾事故。为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确定,对无棣县等3个县(区)和山东滨州华润纺织有限公司等24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和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力度,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名单(3个)
2.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4个)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名单(3个)
无棣县人民政府
博兴县人民政府
滨城区人民政府
附件2:
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4个)
1.山东滨州华润纺织有限公司
2.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江苏时代超市有限公司滨州时代超级购物中心
4.滨州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博兴县供电公司
6.山东省博兴县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
7.山东省博兴县第一中学
8.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
9.滨州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10.滨州市浩佳工商总公司帝都宾馆
11.无棣富豪大酒店
12.无棣县燃气供气有限公司
13.无棣县新世纪购物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