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7]4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鲁高工委发电[2007]35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含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冬季气温下降,气候干燥,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观念,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学校和师生冬季安全。
二、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前段为期60天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天气寒冷、用电用火增加的特点,深入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易发生安全事故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强化防火措施,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对配电室、电气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要对锅炉和取暖设备进行检查,不得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办公室、教室用煤炉取暖的,一定要安装排气设施。学生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严禁使用明火。
三、切实做好雨雪雾恶劣天气的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2号)精神和《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淄政办发[2007]95号)的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经常组织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下雪后,学校要及时组织清扫校内道路冰雪,防止师生摔伤。
要制定冬季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遇有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道路不通,交通困难,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包括停课在内的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四、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食堂卫生采购要坚持定点索证制度,不得采购冷藏时间过长、变质、变味食物,要严防伪劣食品进入学校。蔬菜要浸泡清洗干净,不得因天冷而减少清洗次数。学校食堂在保证饮食卫生的同时,要做到向学生提供热的饮食。学校要严把饮食安全关,严防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