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协调机制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市卫生局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成立淄博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工作的领导、督查和考核,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制度和防治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调整防治措施。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工作。
(二)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把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县教育部门也要将防近工作纳入对各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也要将防近工作纳入对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卫生室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关心学生视力的良好局面,真正使学生近视防治措施落到实处,降低学生近视眼发病率,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每年年底,在各区县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工作协调机构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行为观察、现场检测等工作,深入了解中小学生防近知识掌握情况、行为改善状况、近视眼检出率、新发近视率,评估中小学生近视防治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三)建立防近知识宣传教育机制
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视力保护的科普知识,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强化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通过家长会、家长联系单等多种方式,及时反馈学生视力状况,宣传用眼卫生知识,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督意识。
加大对学生的宣传:各中小学校要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讲座,讲授近视防治知识,每学期至少一个学时,并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卫生挂图等形式,宣传用眼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学校,对儿童青少年学生的视力状况开展义诊活动,并宣传视力保护知识;要定期举办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推进学校学生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四)建立定期视力监测机制
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市属学校组织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会同区县卫生部门每年对所属学校组织1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控制近视的发生、发展,尤其对假性近视要及时进行综合矫治。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监测工作的代表性和科学性。
(五)建立观测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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