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进行录入数据的审核,保证录入数据完整、准确
2005年12月底,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微机报报表,从报表情况看,差距较大,数据录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严重,有些地方的乡(镇、街)甚至不能提供微机报表数据。因此,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信息录入进行全面的集中审核。要制定审核工作方案,由县(市、区)计生局组织,分片包乡(镇、街办),以乡(镇、街办)为单位,逐村逐社区审核,做到底清数明,人、卡、机一致,数据变更及时,无漏登、漏报、缺项、错项等问题。对审核工作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审核工作不好的地方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市人口计生委对审核工作将随时进行抽查。
三、坚持和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人口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了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包括机房管理制度,数据变更和审核制度,数据报表制度,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制度,操作员培训制度等制度,这是人口信息化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是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规范。县乡两级要严格执行,并不断补充完善。从2006年1月开始,录入信息乡级必须每月变更,每月向县级报月报表。县级必须每月对乡级录入数据进行一次小审核,全季进行一次大审核,并每季向市人口计生委报报表一次。
四、全面开展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开展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目前,我市此项工作距省的要求差距很大。2006年,我市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加大力度,迎头赶上。乡级要严格执行《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乡级对村级实行派工单引导管理服务率要达到100%,村级按照乡级派工单信引导管理服务开展率达100%,村级按乡级派工单完成任务率达90%以上。
五、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开展人口信息化建设和用信息引导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市、县、乡都要围绕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围绕全局,从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注意培养好的典型,对于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年内,市人口计生委将召开信息化工作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