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为了确保学校安全,让师生过一个愉快、健康、平安的假期,现就做好“五一”节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课。
二、各单位在“五一”节前要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年,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生离校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重点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及防溺水安全的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四、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值班期间值班领导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并做好登记;要加强巡查,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特别要关注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返家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