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切实加强秋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鲁牧饲字〔2007〕31号)
各市畜牧局(办):
现将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
加强秋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农草防指[200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草场火灾是纳入国家危机事件管理的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逐级建立健全了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省政府和农业部对草场火灾的防范工作非常重视。农业部于2005年确定我省为全国重点草原防火区(农草防办[2005]1号)。省政府先后两次发文(鲁政函发[1994]55号、鲁政发[2006]139号)部署草场防火工作。为了加大对草场防火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今年9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鲁政办字[2007]132号),决定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山东省草场防火办公室(在省畜牧办公室办公),并任命慕永太主任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兼草场防火办主任。各地要借助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机遇,按照国家确定的土地和草地分类标准,积极与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沟通,确定草地界限和面积。按照《
草原法》和《
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加强对草业的领导,参照省里的做法,尽快建立健全草原(场)防火组织机构和队伍,不断完善草场防火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