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教高教〔2005〕12号)
市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拟在近期开展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进行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推动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立项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一批优势或特色明显的专业、课程(群、模块),建设一批富有时代特色的系列课程、教材和教学软件,建立灵活、多样、高效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与质量保障机制,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及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保障体系,争取完成一批市级高等教育教改实践项目,有一批项目获得国家、省部级、市级教学成果奖。
二、立项范围和立项内容
参照教育部、省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此次立项范围仅限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成人和继续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四大领域。
立项内容参考立项申报指南。
三、立项办法与要求
今年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推荐申报,经组织专家评审后,由市教育局批准实施。
各学校请按以下要求组织申报项目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全市普通高校和市广播电视大学。
(二)申报重点: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为前提,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集专业、课程结构重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和教学管理改革等于一体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经充分论证和可操作性强、实践性强、应用与推广前景好的项目。
(三)申报名额:各校以2003年获市第五届高等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项数的1.5倍比例,作为推荐此次教改项目的数额。其中,获奖项数为1项及以下的普通高校、2001年(2000年12月底前)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高职高专院校和市广播电视大学,可推荐2-3个学校级的教改项目参加市级项目的评审。
(四)择优和排序推荐:各校可结合实际在已实施或即将组织实施的校级以上的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1个以上的推荐参评项目,须排序申报。
(五)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实际申报项目可以根据申报者或申报单位各自的特色条件等进行适当调整,但内容(项目申请书)必须包括本项目指南(申报表格)的基本要求。申报表格用A4纸、4号字体打印,项目申报内容和附表说明等可增加插页,但不得提供无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