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研究所)关于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山西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2009年度增人计划,结合我院业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以及现有人才结构和需求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 数量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职称
| 工作经验
| 备注
|
心内科
医师
| 4
| 硕士研究生
| 心内科
| 35岁以下
| | | |
心外科
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胸心外科
| 35岁以下
| 执业医师
| | |
神经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神经内科
| 35岁以下
| 执业医师
| 有临床工作经历
| |
内分泌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内分泌科
| 40岁以下
| 中级职称
| 临床工作经历3年
| |
急诊科
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急救医学
| 35岁以下
| 中级职称
| 临床工作经历3年
| 或急诊科工作3年且具备中级职称的外科专业
|
心理科
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精神卫生
| 40岁以下
| 中级职称
| 临床工作经历3年
| |
影像科
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心脏超声
| 35岁以下
| | | |
实验室技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检验
| 45岁以下
| 副高及以上
| 临床工作经历5年
| |
药剂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药学
| 35岁以下
| | | |
护理部主任
| 1
| 本科
| 护理
| 45岁以下
| 副高及以上
| 临床工作经历5年
| |
心内科护士长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40岁以下
| 中级及以上
| 临床工作经历5年
| |
临床
护士
| 4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25岁以下
| 执业护士
| 有临床工作经历
| |
| | | | | | | |
| | | | | | | |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12月22日-12月29日
2、报名地点:太原市漪汾街18号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人事科(新住院大楼一层报名点)。
3、相关要求: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携带同版照片电子版(要求:(1)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5kb-45kb;(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睛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同意。
五、公开招聘考试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㈠笔试
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占总成绩的30%。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面试人员。
㈡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六、体检、考核、公示及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体检、考核对象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总分排序,从高到底按1:1的比例录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卫生厅及医院网站同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为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加5分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加分证明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
八、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6:
山西省眼科医院关于二OO九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二OO九年招聘工作工作安排,结合我院人员编制及专业技术结构的实际情况,经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专业及名额:
二OO九年我院拟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具体情况如下:
1、 眼科医生:9名
其中:眼底病科1名
眼肌病科1名
玻璃体视网膜病科1名
角膜病科1名
眼眶病与眼肿瘤科1名
眼整形科1名
白内障科1名
视光学科1名
综检科 1名
要求:①眼科学硕士毕业生,
②年龄35岁以下,
③有执业医师资格优先考虑;
2、药学 1名
要求:①硕士毕业生,
②年龄35岁以下,
③有药剂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3、临床检验 1名,
要求:①硕士毕业生,
②年龄35岁以下,
③有检验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①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③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⑤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
⑥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山西省眼科人事科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2009年12月29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职位。报名时,报考人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由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学生学历,并将审核结果存档备查。
2、考试:
①笔试
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占总成绩的30%。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面试人员。
②面试
1、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2、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眼科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山西省眼科医院网址:http://yanke.sxws.cn)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体检: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加5分待遇:
(一)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二)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三)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加分证明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
八、录用
(一)考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汇总,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接收人员,并上报省卫生厅。
(三)经考试、考核、体检及卫生厅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人社厅、卫生厅及我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四)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
(五)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同待遇。
九、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7:
山西省针灸研究所二00九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山西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是山西省卫生厅直属全民所有制单位,医院以
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专科建设为龙头,突出中医针灸特色。根据医院发展思路及下达计划,制定二00九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 公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人社厅下达计划,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领导研究,共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中医骨伤专业1名,针灸专业2名。
三、 公开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
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及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2、 招聘人员的其他条件
1)具有本科起点获得的硕士学位。
2)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持相应介绍信;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 公开招聘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到山西省针灸研究所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12月22日-12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五、招聘考试的程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占总成绩的30%。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进入面试阶段后由面试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面试主要包括工作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仪表气质、发展潜能等多个方面。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本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到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本院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负担。(时间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团体精神、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业绩等。
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八、享受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加5分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有享受以上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出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后执行。
九、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十、单位网址:www.sxtcm.com/dszyy
联系人:卞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13834138262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8: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人员简章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和山西省卫生厅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医疗卫生人员,具体专业、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高级、急需特殊岗位在职人员须具备硕士学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
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该院人事科。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2009年12月29日。
报名事宜如下:
(1)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根据所报岗位需提交本人的简历、相关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六级合格证、执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特殊岗位上岗资格证、身份证、2寸红底近照两张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审核,同时填写报名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后两日登录《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所报专业。
(4)考试时间和具体对考试的要求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安排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请登录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厅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进行查询。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招聘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七、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进行考核面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
二)笔试
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进入面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网上通知),须持有关证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各岗位按笔试、面试权重相加后的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四)加分资格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加分证明,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和考试成绩,将在省人社厅网、省卫生厅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按学历和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
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视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十、聘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十一、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351-2626537 0351--2621547
联系人:孙女士、梁女士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址:http://www.sxws.cn/sxzxyjhyyindex/web/jndex.aspx?unitid=33571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人员情况一览表
专 业
| 学历
| 人数
| 具体要求
|
消化内科
| 硕士
| 2名
|
|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
心血管内科
| 硕士
| 2名
| 中西医结合专业1人、西医专业1人, 有执业资格.
|
神经内科
| 硕士
| 1名
| 中西医结合专业1人 ,有执业资格.
|
肾脏内科
| 硕士
| 1名
|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
血液内科
| 硕士
| 3名
| 中西医结合或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
急救医学
| 硕士
| 1名
| 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
泌尿外科
| 硕士
| 1名
| 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
药剂科
| 硕士
| 3名
| 中药学1人,方剂学2人 .
|
放射
| 硕士
| 1名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有执业资格.
|
儿科
| 硕士
| 1名
|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
皮肤科
| 硕士
| 1名
|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
眼科
| 硕士
| 1名
|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
耳鼻喉科
| 硕士
| 2名
| 中西医结合专 ,业有执业资格.
|
内科
| 硕士
| 2名
| 中医专业1人,西医1人 ,有执业资格.
|
老年病
| 硕士
| 1名
| 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
|
|
|
|
合计
|
| 23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