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资金保障。
--完善投融资体系。鼓励各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混合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股权信托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直接融资。发挥省相关专业投资公司的平台作用,广泛吸引民间资金、企业投资、社会其他资金等投入现代加工制造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配套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争取国家支持。落实配套资金,争取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扶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市级财政积极配套)通过贴息、补贴、注入资本金等方式,对我省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给予支持。鼓励出口企业争取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出口产品研发资金和政策性软贷款。
(二)加快技术进步。
--健全创新体系。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及市场环境。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以及大型骨干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推进科技资源的集聚整合,促进产学研结合,重点开展数控制造技术、精密和超精密加工技术等共性关键制造技术的联合攻关,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层次。
--运用先进技术。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强产业技术改造,促进传统加工制造向现代加工制造转变。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更紧密结合,全面提升制造业信息化水平。深化能源资源领域价格改革,落实国家节能装备产品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鼓励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低碳技术研发,加大企业节能节材减排改造力度,积极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培养吸引人才。大力培养和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创造性的中青年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重点培养重大装备研制和系统设计的领军人才。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
(三)加强分工协作。
--促进要素流动。加大区域利益的协调力度,促进产业集中布局、集群化和集团化发展。建立完善区域间产业发展的项目协商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鼓励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推动省内跨区域重组并购,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并、合资等形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
--推动企业重组。加强核动力院和东方集团、二重集团之间的战略合作,推动核电省内技术力量和设备制造企业重组。打破地区分割,优化汽车产业发展的资源配置,促进汽车整车企业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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