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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05年“十件实事”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05年“十件实事”的通知
(常政发[2005]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市人民政府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做出的承诺,现就办好2005年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十件实事”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十件实事”是具体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实际行动,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务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对“十件实事”实行市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落实的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制订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并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

  三、要切实加强督查和调度。市政府每季度对全市落实“十件实事”的情况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和调度,市长办公会议适时听取工作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对“实事”进行研究,调度进度。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区县(市)要进行重点督导,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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