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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政发[200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落实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落实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五项承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优化环境联席会议机制

  1、逢双月1日为优化经济环境联席会议日(节假日顺延)。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秘书长、市优化办正副主任和市投资项目全程代理中心、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参会企业和投资者由市优化办拟定。

  2、每次联席会议由市优化办会前根据企业和投资者反映拟定1-2个重点议题,并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审定。

  3、每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市优化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对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市。

  此项工作由市优化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把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直接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投资者的办事中心

  4、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进入中心各窗口单位由常务副职带队,窗口负责人必须是业务骨干,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一般固定一年。政务服务中心承办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5、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非行政审批项目以及除确需现场执收执罚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各窗口单位将分散于各科(股)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归集到窗口,内部科(股)室不再直接受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由窗口送达服务对象。

  6、各窗口单位按统一要求印制审批服务指南,免费提供给服务对象。受理申报事项时,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项目审批的办理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发送承诺通知单,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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