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决定
(常政发[200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迅速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第一实施责任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二实施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防疫资金和物质准备。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有关区县(市)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检查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
二、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协调配合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负责组织供应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制定并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制计划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技术方案。财政部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及时拨付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所需资金,切实加强防疫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公路设站工作的协调配合与监督检查。工商部门根据疫区封锁情况,负责关闭疫区、受威胁区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查处贩运、买卖病死动物的不法商贩。公安、武警部门负责维护疫区社会秩序,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病畜扑杀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疫区困难群众的安抚和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人群疫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疫人员防护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入境动物产品口岸检验检疫,防止疫情传入和传出,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共同做好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