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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各地在安排使用本项目资金时,应结合省级和当地财政安排的血防专款统筹考虑,避免重复浪费。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9〕193号)和《2009年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配合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农业、水利、林业等其他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年度防治目标是:
  (一)2010年全省人群血吸虫感染率控制在0.7%以下,急性血吸虫病发病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
  (二)全省巩固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成果。
  (三)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医疗救治,改善其生活质量。
  二、项目范围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的确定,我省血防项目覆盖范围包括:安庆市市辖区、宿松、望江、怀宁、枞阳、太湖、潜山、桐城市、无为、和县、池州市贵池区、东至、石台、青阳、宣城市宣州区、泾县、郎溪、广德、铜陵市市辖区、铜陵县、芜湖市市辖区、芜湖县、繁昌、南陵、马鞍山市市辖区、当涂、天长市共27个县(市、区)。
  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项目覆盖全省血防区。
  三、项目内容与任务
  (一)查螺
  根据项目县(市、区)2004-2015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分年度计划和卫生部制定的查螺技术方案的要求,共安排查螺4400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钉螺分布情况调查(含历史有螺环境)、感染性钉螺分布情况调查和灭螺效果考核等。重点要对近3年查获感染性钉螺、发生急性感染病例和人畜常到的生产生活等易感环境的螺情进行调查(各项目县、市、区具体任务量见附表2,下同)。
  (二)药物灭螺
  根据项目县(市、区)2004-2015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分年度计划和卫生部制定的灭螺技术方案的要求,实施氯硝柳胺反复药物灭螺面积550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计划报消灭环境的药物灭螺、易感环境药物灭螺、综合治理环境改造的基础性药物灭螺等。
  (三)人群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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