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6日-25日):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要求和活动方案步骤,本着“消费与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原则,采取集体讲座、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优质产品展示会、维权企业表彰等形式,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内容、形式的纪念活动。3月15日在临汾市平阳广场举办一次大型纪念活动:一是组织集会,邀请市四大班子领导和消协理事单位参加。市领导发表纪念3·15讲话、维权先进企业代表做公开承诺;二是组织打假维权成果展示咨询、投诉服务台,由每个县(市、区)工商局分别组织,并邀请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报道。三是在平阳广场、鼓楼广场、尧庙广场、各大超市、市场、开发区等举办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80个,由尧都工商局、消协负责牵头落实。
(三)总结阶段(3月26日-31日):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情况,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在各县(市、区)局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表彰。
五、组织机构
为搞好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成立临汾市纪念3·15活动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丁文禄(副市长)
副主任:
王黎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毕建民(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张明星(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锋(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王新龙(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樊清平(临汾日报社总编)
荀贵生(市物价局局长) 潘志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保金(市建设局副局长) 祁战斗(市工商局副局长)
尚清良(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郑晋平(尧都区工商分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
办公室主任:祁战斗(兼)
六、活动要求
1、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及工商局、消协要认真组织,搞好协调,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保证今年3·15活动卓有成效。
2、3·15期间,要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发动各理事单位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使3·15宣传月成为全民参与的共同活动。
3、平阳广场举办的为期7天的咨询宣传纪念活动和3·15大型集会活动是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公安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城建部门要在活动期间无偿提供场地,城管部门对各种产品展示和纪念3·15活动的公益广告应予免收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