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纪念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纪念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临汾市纪念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搞好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和省工商局3·15活动实施方案,迅速在我市掀起学习宣传《消法》、打假维权新高潮,根据省工商局、省消协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动员广大消费者广泛参与“消费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以查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案件为重点,以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为手段,在全市掀起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高潮,全面提高我市消费者生活质量,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到3月31日
三、活动方式
期间,各县市区可举办纪念会、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新闻发布会、表彰会、广播电视采访、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同时也可组织宣传队上街宣传,现场咨询、送法下乡、进厂、入校,印制、散发宣传资料,宣传活动要有一定的规模,要丰富多彩、气氛热烈,形式多样,讲求实效。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5日):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统一思想,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做好3·15宣传月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做好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打假维权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印刷工作,为3·15宣传月开展咨询服务做好准备。二是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围绕年主题和工作重点,制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方案。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组织专刊等形式,启动“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在3月5日之前牵头组织百家企业,邀请驻临各新闻单位参加,举办一次年主题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