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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危险化学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危险化学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危险化学品属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违法违规生产极易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已被列入国家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还存在着证照不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为,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无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市具备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尽快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不具备申办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生产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
  二、整治范围
  全市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企业。
  三、整治时间
  从二○○九年二月五日到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验收工作,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丁文禄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黎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志孝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
  王保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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