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临政办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进政务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政府决策决而有行、行而有效,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查要求,开展督查时保证落实效果,使政务督查工作在推动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
根据国办意见精神,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发布文件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我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为以下九个方面:
(一)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事项;
(三)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
(四)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
(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
(六)市政府主要领导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
(七)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八)上级领导机关要求贯彻执行或者回复的事项;
(九)其他需要专门督办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