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汾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增补项目的通知
(临政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化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文办发〔2008〕1号 )要求,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必须是“已列为县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我市已于2008年9月正式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9项,经研究,并经专家论证、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决定增补3个项目为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现予公布。
附:临汾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增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