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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数字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5年底前,信息技术在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全过程得到广泛应用,城乡规划统计评价水平显著提高,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乡空间数据与城管、建设、房管等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共享,为“数字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有计划、有步骤地协同推进数字规划建设,建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促进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2、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充分利用各类先进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信息安全防管结合,管理与技术措施并重,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3、需求引导,建用并举。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业务需求为主,应用系统建成一个应用一个,推动应用领域的拓展和质量的提高。

  4、以人为本,便民服务。以直观、便捷、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城乡规划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实现与公众的互动。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制定数字规划标准体系

  省建设信息中心和规划编研中心要联合有关单位,加快制定并出台《河北省数字规划建设技术导引》、《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等各类专项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全省统一的数字规划标准规范体系,实现数据标准化、业务规范化,从根本上解决城乡规划业务“信息孤岛”问题,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为数字规划建设奠定基础。

  (二)整合利用城乡规划信息资源

  各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快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建设,充分利用规划管理业务系统,健全和完善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现势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加快对规划业务信息、地理空间信息、公文事务信息等信息资源的收集、处理和集成,建立和健全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搭建城乡空间信息平台,创新与有关单位的城市空间信息共享模式。

  (三)推行规划编制成果数字化

  各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及时督导规划设计单位,按照新标准、新规范的要求,规范规划设计成果,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整合资源,降低建库成本,为数字规划建设打下基础。通过计算机监理验收,全面整合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中的控制性数据,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的“一张图”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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