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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和《吴忠市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工作步骤:从2006年起,首先对无公害蔬菜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结果日报制度。对其它农产品,逐步实行准入制度。凡在市区范围内销售的蔬菜,必须是经自治区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局、质监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吴忠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局长齐光泽担任。从市农牧局市场信息科、蔬菜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水产站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专销区的设立和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认证、检测和标识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公布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检测结果,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市商务、工商、质监、药品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应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监管服务职责分工:市农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机制;发布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检测结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活动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市商务管理部门负责商品流通领域行业管理,指导城区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机制。市工商局负责进入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农产品以及不符合国家和地方强制性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批、备案和发布工作,并会同农业等部门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管。

  (二)积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市区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鼓励相关企业和个人对自己的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品认证,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外地蔬菜拟进入吴忠市区市场的,其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应通过其主管部门积极向市农牧局进行备案登记。获国家认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可优先进入吴忠市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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