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6〕119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

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区乡镇、街道债务负担沉重,至2005年7月乡均负债达1400万元。这些负债长期不能化解,已成为困扰市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但由于乡镇债务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解决的难度很大。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化解乡镇债务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6〕74号)政策精神,现就市区切实化解乡镇债务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化解乡镇债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党发〔2006〕8号),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村基层政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强化监管为途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积极化解,稳步推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市区乡镇债务予以化解,每年化解乡镇债务25%-30%,争取2010年前实现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市区为主、市乡联动的原则。市区和乡镇都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