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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2006年-201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4、加强青少年和儿童体育。公共体育设施要落实对青少年和儿童开放的优惠措施。探索建设一批适合青少年儿童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所。
  5、重视老年人体育工作。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开展的健身项目,扩大老年人体育人口,力争到201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3%,城市占70%;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到2010年,争取城乡基层老年体协达到50%。
  6、发展非奥运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对非奥运项目和新兴的健身休闲体育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做好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保护和创新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争取好得成绩。
  7、切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定期组织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的健身活动。
  8、办好全市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市直机关运动会及各县(市、区)运动会等群众性综合运动会,发挥其综合效益,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
  (七)加强群众体育科学研究和宣传,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全民健身知识和法规制度的宣传,调动全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形成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2、制定社会体育督导、学校体育设施开放、青少年体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行为。
  3、逐步建立群众体育学术团体,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引导广大群众进行科学锻炼。
  4、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区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进一步深化对我市群众体育现状、特点和规律的认识。
  五、工作要求
  (一)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是《纲要》确定的奋斗目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有强烈的目标意识,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检查、总结第一阶段计划完成情况,努力完成《纲要》所确定的奋斗目标。
  (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民健身体系建设重点在基层,关键是提供“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的工作观念,把群众体育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乡镇、学校,转移到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办实事上来,努力改善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条件,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服务体系。
  (三)要在突出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的同时,加强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引导;在突出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的同时,不断向乡村延伸;在突出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的同时,不断加大职工体育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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