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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新闻媒体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设置专版专栏,做好食品安全的正面宣传。定期报道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公告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报道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行动、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效果,宣传遵纪守法,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好典型,推介优质食品、优秀企业、优良品牌。揭露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

  三、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层层明确行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监管部门内部也要建立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市食品安全办定期按照工作责任制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对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整合食品检测资源,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适时组建食品检测中心,扩大检测范围,将农业、质监、卫生、蔬菜等部门的检测资源进一步整合,实现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要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加快开展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经营档案和企业信用档案,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构建信用查询服务平台。要充分运用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五、加大食品监管和执法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整治品种,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7月1日前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要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的行为。要通过有效监管和执法,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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