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火车站广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常政通告[2006]1号)
为加强火车站广场公共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和《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除公交车、出租车(含小型货运出租车)之外的其他社会营运车辆和摩托车进入火车站广场。
二、凡进入火车站广场的公交车、出租车(含小型货运出租车)必须按划定的线路和区域分道行驶和停靠待客,不得越线越位、违章违规招客揽客或拒载乘客。
三、进入火车站广场的其他各类社会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并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广场东侧)停放,不得乱行乱停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