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常发[2006]4号)


  为抓住中部崛起战略机遇,加速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确保实现“实施千亿工程、建设工业常德”的战略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工业园区发展

  1.加大园区投入。对工业园区的发展实行强势推动,加大对德山开发区和9个区县(市)工业园的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德山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投入2亿元以上,各区县(市)工业园每年投入2000万元以上;德山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创元工业园和区县(市)非省级工业园建成省级工业园。

  2.科学规划工业用地。按照企业向园区集中、用地向工业倾斜的原则,压缩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市建设新增用地和四类经营性用地,保证工业园区用地。国土、规划部门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及时搞好新建园区规划和现有园区的扩规修编工作。提高入园企业土地利用率,控制用地成本,按照工业用地与工业投入相匹配的原则合理规划用地,对投资强度达到60万元/亩以上和100万元/亩以上的企业,分别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比例给予奖励。

  3.鼓励企业向园区集聚。新进入园区的企业,报建项目只收工本费,三年内规费全免(社会保险费除外),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前两年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工业园区完成招商引资、新增规模企业户数和入库税收等目标任务后,给予党政一把手奖励。各区县(市)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德山开发区的,视同在本区县(市)落户,实行税收市与区县(市)分成。

  4.鼓励创建创业园。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激励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吸纳投资者在创业园内修建标准厂房,运用低价租赁、创业辅导等方式,促进小企业和创业性企业加速发展。

  二、实施财税激励政策

  5.鼓励本地民间资本办工业。本地民间资本新办工业企业,投入达到一定规模,投产运行一年后,经申报审定,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允许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本市创办工业企业(煤炭采掘业等明确限制的高危行业除外)。

  6.鼓励技改投入。对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经申报审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7.鼓励技术创新。对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级新产品、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省级新产品、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市级科学技术功臣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建立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建立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