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招体育考试分数计入中考总分,占总分(原始分)的5%,即40分。
4、各区(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必须在考试后送交市招考办电脑室,统一汇总后公布。
5、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见附表)。
(四)中招体育考试实行公示制度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中招体育考试(含体育课成绩)实行公示制度,中招体育考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应将考生3项单项成绩及总分成绩在宣传栏里进行公示,如有投诉可报区(市)教育局中招办,出现舞弊者,按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三、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可免考、择考和缓考体育:
(一)凡因病或残疾学生,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可免考体育。免考体育的考生可获体育考试总分的60%。
(二)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按考试规定项目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3个项目进行考试,按实际考试项目得分计入总分。
(三)临时有严重伤病,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各区(市)集中一次性补考。
(四)凡免试体育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已办理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表格,经学校加具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报经各区(市)招生办审核批准。
(五)择考评价方法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18-15为I度;<15为Ⅱ度。
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25-30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1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四、中招体育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2004年5月17日-21日(五天)各区(市)考场;
(二)补考时间:2004年6月11日(一天)各区(市)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