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4〕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羊城铁路教育中心,局属各中学,华附、省实、各院校附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粤教体〔2004〕5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市中学的实际,制定了《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2.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项目评分标准
二OO四年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体卫艺处 冯兆强,联系电话:83189853
市招考办 肖玫姬,联系电话:83868591)
附件1
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
二、中招体育考试方法、项目及计分办法
(一)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设置。根据《国家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课程标准(试验稿)》的内容,选择符合我省实际的、学校和学生能够经常开展的、简单易行又有锻炼价值的12个项目作为中招体育考试的选择项目(详见附后: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项目评分标准)。
(二)中招体育考试项目。采用指定+抽签+自选的办法进行,指定项目为50米跑,抽签项目今年省教育厅决定为立定跳远,自选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在公布的项目中选择,不能重复上述的考试项目。
(三)中招体育考试计分办法。
初中学段体育成绩与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相结合。
1、中招体育考试每个项目评分为0分至120分,但3项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2、最后确定中招体育考试的分数由两部分构成;即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占70%,学生从初一级至初三级每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3年成绩的平均分占30%(2004年暂用体育课成绩执行,2005年开始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