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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四年广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一)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广州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各区、县级市指导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落实并加快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培训的进程,到明年底,全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全部持证上岗,每校持有C级证书三人、B级证书一人。

  (二)抓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和实验工作,做好“广州市第三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召开“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会暨学术研究会”。

  (三)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少年心理咨询的普及计划,唤起全社会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和重视。办好由共青团广州市教育局委员会主办的“心声热线电话”和“心声在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实现心理专家、教师、团队干部能通过媒体与学生进行平等沟通、互动对话, 学生开展网上交流,专家掌握情况并给予引导。各学校要积极开设心理咨询信箱,有条件的要设立网页,为学生解答心理问题,积极开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渠道。

  五、加强网络德育、性健康教育,推进学生义工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网络德育工作,提高教师指导能力。继续开展我市网络条件下提高德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探讨。参与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中小学德育进网络骨干教师培训班”,切实加强网络道德和安全防范教育,注重提高学生的自律和选择能力,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文明上网。

  (二)推进广州市德育重点研究课题-《广州市中小幼性健康教育实验》,于5月下旬召开一次阶段性实验工作交流研讨会,通过实验园(校)辐射全市,推动我市中小幼性健康教育工作有更大的进展。

  (三)推进学生义工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实施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注册管理制度,对全市中学生进行义工服务的登记注册,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学生义工服务,并将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情况纳入学校及学生的德育考核内容中。

  六、建立和完善我市学校德育工作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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