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四年广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穗教思政〔2004〕4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局属单位:
现将《二○○四年广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思想政治教育处反映。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丘毅清,电话:83189799)
二○○四年广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意见
广州市学校德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广州教育强市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和广东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整、丰富和充实学校德育的内容,以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为重点,加强网络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学生义工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真正发挥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动力、导向和保证作用,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以“巩固、深化、提高、发展”为方针,以创建教育强市、强区为目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党团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高校要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脑袋”的工作;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思想品德课中要向学生宣讲“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通过其它文化课进行渗透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生为中心,结合学生的特点,以理论联系实际为重点,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
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
(一)按教育部的要求,今年9月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有关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要求,从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做起,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注重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诚信教育,坚持育人为本,重在实践,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民族文化,领会民族精神,实践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使他们逐步成为具有高尚爱国情操和不屈不挠奋斗精神的公民。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渠道对弘扬、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以“让中华传统美德走向现代”为主题开展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德育工作者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德育传统,使学生从个体和整体上健康成长,还要针对社会变化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丰富德育的内容,拓展德育形式,赋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