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市区开展以“乡财县管乡用”为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4〕10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宁政发〔2005〕85号)精神,需要对市区现在运行的“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进行进一步改革。
1、具体内容
继续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继续沿用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主要做法。
改革现行乡镇总预算会计集中核算的模式,实行部门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模式,即取消乡镇总预算会计、保留乡镇单位会计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网上申拨资金的模式运行。
①取消乡镇总预算会计核算,将乡镇作为部门预算主体,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单位会计核算,执行《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②将乡镇纳入第一批国库集中收付单位,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开展工作。
③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市乡财政计算机网络建设,使用乡财县管乡用专用软件和国库集中支付软件,通过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乡财县管乡用运行成本。
2、改革的配套措施
①建立乡镇财力增长及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规范化管理和提高乡镇财力的原则,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市财政通过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支持力度,确保乡镇基本运转。对财力增长较快的,公用经费节减较多的,化解财政债务积极的乡镇给予奖励;对超支公用经费、新增债务、违反财政收支管理规定的乡镇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②规范完善监管机制。新的“乡财县管乡用”方案实施后,市区、乡镇财政部门转变内部机构职能,明确职责,理顺业务关系,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结算要及时准确,对违规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乡镇财政所每个季度要将本乡镇财政执行情况公开一次,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