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5〕110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吴忠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3月25日第24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吴忠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投资环境,为广大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效推进吴忠市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监管有力”的吴忠市行政审批制度为目标,调整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职能,强化政府服务功能,按照“坚持创新,集中办理,规范透明,高效便民,监督制约”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便民服务,公开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努力实现“一门受理,全程代理”,最大限度地方便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加快吴忠经济社会发展。
二、职责职能
(一)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开办企业、投资项目等需经市本级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审批、核准、审核办理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受理相关的登记备案事项;
(二)办理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公民申请的有关证、照;
(三)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和信息发布;
(五)受理影响投资环境的投诉;
(六)对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督办督查;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成立政务大厅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驻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政务大厅的各项政策;组织协调区内外投资者的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和建设;研究决定政务大厅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