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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整治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三)工商部门:向公安部门提供无照经营的娱乐服务场所的底数,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存在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或多次发生案件的场所,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公安机关查实存在吸食、贩卖毒品问题的娱乐服务场所,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材料,实行“一次性死亡法”,立即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并不得再恢复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市区整治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区整治娱乐场所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赵秉强同志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分局局长吴海波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利通分局副局长蒋义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执法,配合公安机关认真查处市区娱乐场所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的娱乐场所,要坚决依法查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能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对执法不严、放纵违法犯罪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地要加大整治娱乐场所工作的宣传力度,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战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娱乐场所及时曝光,督促整改。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检举揭发吸食、贩卖毒品、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情况属实,案情重大的,要予以适当奖励。

  (四)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整治行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日常工作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重大情况或案件要及时报送市整治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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