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政策,鼓励农民参与“塞上农民新居”建设。一是强化土地管理,确保农村建设用地。坚持“一户一宅、旧宅复垦”的原则,按照户均宅基地指标进行规划控制。对用地较多、适合扩大庭院经济的村庄,可以适当增加种植养殖用地。分散宅基地不予审批,新建农宅一律进入新村规划区。二是对被确定为改造建设对象的村庄,农民享受宅基地使用政策,并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对集中改造建设的村庄,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建设管理费、墙改费、人防结建费等行政规费收费标准;在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户可以跨村自行选择规划点进行建设,子女上学、土地承包不受影响,户籍可以自由流动。三是城乡结合部、近郊乡农民迁入新居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享受城市最低收入保障。四是对于上桥、古城、东塔寺乡等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近郊乡镇在“城中村”改造中,用于安置农民的建设用地,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建设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可以适当划拨给开发企业一些土地,以土地抵顶农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对于远郊乡镇,市政府将争取到的自治区“塞上农民新居”建设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村庄住宅整治建设,以及以奖代补和农民贷款贴息,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的积极性。
六、加强领导,为“塞上农民新居”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是一项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紧紧依靠各级组织,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一是健全机构。成立吴忠市“塞上农民新居”建设领导小组,市长吴玉才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泽峰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委、交通、水务、卫生、地震及市区各乡镇(街道办、社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检查和总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学武、王金凤、白尚志、严万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区各乡镇(街道办、社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农民在“塞上农民新居”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的重要意义,逐村逐户,深入农户家中,现场讲解“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解答农民的疑问,让农民知道此项工作,让他们看到实惠和希望,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推动“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作为部门、乡(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严格考核验收。对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利、完不成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