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紧编制“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规划。各相关部门、市区各乡镇要把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计划的“龙头”来抓,在2005年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内的村庄布局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年内完成40%行政村的建设规划。村庄规划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既要高起点、高水平,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与自然环境和谐共融,努力把市区村庄规划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浓郁乡土文化气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村。各乡镇要加快规划进度,力争在5月底拿出试点规划方案,开工建设示范点工程。市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村庄规划编制质量。要牢固树立村庄规划的法定权威性,严格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凡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暂停审批农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暂缓村庄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抓好试点,示范带动“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要以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乡镇机关驻地周围为重点,统一规划,分步建设,下功夫抓好高速公路两侧、西一环和胜利西街打通段两侧、柴渠路东段、上桥东侧花寺小区、乃光湖北侧、涝河桥周围、古城怡养园、园艺场农民新村、金银滩奶牛园区农民养殖新村、金积镇北门农民新村和老汽车站东侧、复兴巷南侧两个“城中村”改造等8-11个示范点的建设。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六个结合”、“四个一批”。“三个坚持”,即坚持每个新建或改造的庄点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风格,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坚持庄点绿化和环村林带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做好新建和改造庄点的环境美化、亮化和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六个结合”,即与“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化进程相结合;与产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与加快小城镇建设、拉开集镇框架相结合;与重大项目建设涉及周边农房改造相结合;与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相结合;与城郊结合部的综合整治相结合;“四个一批”,即拆迁重建一批。通过整体拆迁、集中建设、统一安置的方式,集中建设一批新村;整理改造一批。对近年来新建房屋较多的村庄采用部分保留、部分翻建的方式,进行改造;自然翻建改造引导一批。对经济条件差、居住环境改造正在起步阶段的村庄,主要以村庄环境建设为重点,农民住房基本保留,重点进行村内道路、绿化、美化及卫生、文体设施建设,拆迁违章建筑及危房,使整体环境达到整齐、干净、美观。
(三)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塞上农民新居”建设顺利实施。“塞上农民新居”计划从村庄规划编制、新型农宅设计方案的应用、现有农宅的更新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仅仅依靠农民自行筹资建设难度很大。为此,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塞上农民新居”专项资金。市政府也将从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集中用于“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的建设。同时,合理整合各部门投入农村的资金,根据项目和农村建设实际,将各类扶持资金捆绑使用,向“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倾斜。重点扶持村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公益事业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的支撑作用,让农村和农民群众受益、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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