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15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95号)和《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牌子的批复》(鄂编发〔2007〕14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挂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器械和药品集中采购等项目以及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参与制定项目分级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的管理办法的职责。

  (二)加强负责全省招投标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职责。

  (三)加强负责规划、指导并推动全省各级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操作平台,制定综合招投标中心的运行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的职责。

  (四)加强负责对进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的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对招投标活动是否进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的职责。

  (五)加强负责建立和管理省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指导全省各地、各行业建立专家子库并与总库联网运行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承担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湖北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技术规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