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移民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后勤、财务、安全保卫、基建、保密、督办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移民政策的调研工作,起草移民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拟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信访处。
负责移民信访事项承办和移民突发事件的处理;督促指导全省移民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要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移民补偿投资和补偿投资价差工作;参与编制全省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全省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预决算的审查及年报编报、移民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负责移民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移民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
(四)移民一处。
负责三峡工程移民的管理与监督;负责三峡工程移民等后续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配合开展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三峡库区高切坡治理、移民安稳致富、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
(五)移民二处。
负责清江流域水库移民的管理与监督,指导省内在建、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
(六)移民三处。
负责丹江口水库一期工程、黄龙滩、陆水水库移民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七)移民四处。
拟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下达年度计划,并做好相应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对移民及专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八)移民五处。
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库区、安置区扶持资助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