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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可繁二元母猪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4.为补贴农户提供饲养、配种、疫病防治等技术服务。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种猪场):         乙方(购买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丙方(县级畜牧部门)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附4:
  山东省可繁二元母猪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市畜牧局(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农户姓名

单位名称

或地址

新购可繁二元

母猪数量

提供可繁二元母猪种猪场名称

农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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