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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可繁二元母猪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4.为补贴农户提供饲养、配种、疫病防治等技术服务。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八、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种猪场): 乙方(购买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丙方(县级畜牧部门)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附4:
山东省可繁二元母猪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市畜牧局(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农户姓名
单位名称
或地址
新购可繁二元
母猪数量
提供可繁二元母猪种猪场名称
农户联系电话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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