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畜牧业良种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通知
(鲁牧计字〔2007〕42号)
有关市畜牧局(办)、办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省畜牧办确定对2003年以来的畜牧业良种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3-2006年下达投资计划并没有通过验收的畜牧业良种项目(名录见附件)。
二、验收时间:从7月25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
三、验收依据
主要依据《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9号令)、《
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农计发[2004]1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的通知》(鲁牧计字[2007]26号)以及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等。
四、验收内容
1.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核查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等。
2.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核查下达的各类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及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等。
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拨借与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情况以及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4.项目管理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措施落实、项目档案管理、项目产权登记或移交、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等。
5.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建成后的各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重点检查项目单位盈利情况、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及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等。
6.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