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广州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教发〔2004〕15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广州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广州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教育部门所应承担的任务,我局根据《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纲要》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学校健康教育
1、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分的95%。
2、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二)“创卫”资料建档
1、市及各区教育局的建档目录。
1)爱卫组织管理。
(1)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2)成立“创卫”组织机构(“创卫”指挥部、爱卫会、“创卫”领导小组)。
(3)“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创卫”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
(4)“创卫”工作网络图、人员名单(要显示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
(5)“创卫”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6)各项“创卫”工作经费开支依据。
(7)“创卫”工作会议记录、大事记、工作记录、检查评比记录、活动照片集。
2)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
(1)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名单(要显示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
(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4)开展健康教育各项经费开支依据。
(5)健康教育宣传栏个数,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每季更换一次)。
(6)健康教育工作记录(会议、培训、讲座、卫生科普知识录像片、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
(7)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照相机、录像机、VCD机等)。
(8)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9)健康教育知识、行为调查或考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