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4年我市教育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穗教思政〔2004〕15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
公安部、国家禁毒办等《关于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禁毒办通字﹝2004﹞19号)以及今年以来全国、省、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4年我市教育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提高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我国今年禁毒宣传教育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深入人心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特别是高危人群进一步认清毒品危害,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抵御毒品侵害,参与禁毒斗争;鼓舞禁毒斗志,推动各项禁毒工作的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注民族未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当前毒品泛滥蔓延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我市教育系统安全与稳定工作、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克服消极应付思想,持之以恒紧抓不放。要把2004年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作为评定学校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评估考核中,执行一票否决。
各学校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干部、教师学习《关于对大中小学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通知》(禁毒通字[1997] 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2]6号)等文件,动员全体师生员工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大力支持禁毒工作。围绕学校无涉毒现象的要求,把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与各部门、各岗位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毒品预防教育岗位责任制,保证适度经费投入,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形成学校禁毒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