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3年我市教育系统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04〕56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印发〈
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3〕455号)精神,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市教育系统要认真做好2003年科普工作统计调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科普工作统计是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省、市科普工作会议要求的具体措施,是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有组织、大规模的科普统计工作,具有量大、面广、协调性强等特点,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项工作,明确分工并迅速组织实施。
二、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辖单位和学校的情况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统计,汇总后报送各区科技局,同时将本单位《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和基层单位《部门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学校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的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Excel格式的数据电子版,可发送E-mail或提交磁盘)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科研处。
三、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和学校直接将本单位《部门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或《学校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Excel格式的数据电子版,可发送E-mail或提交磁盘)于6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科研处。
四、为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工作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请各单位随时就有关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等情况与市教育局科研处保持联系。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和年报表可从市教育局网站下载,网址为www.gzedu.gov.cn。
附件:1. 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
2. 部门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
3. 学校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
二OO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1:
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名称 :
单位负责人(盖章) :
填表人(签章) :
联系电话 :
传真: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三年十二月
填 报 说 明
一、制表目的:本统计表为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依据基层单位年报表内容汇总后填写。
二、填报范围:地方辖区内所属单位或部门直属单位。
三、报告期:2003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填报要求:
1.按照各表的指标解释要求进行填报;
2.用计算机录入或用黑色钢笔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
3.填报内容,一律取整数。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须填“0”,如某项指标值没有,填“-”;
4.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盖单位公章。
报 表 目 录
表号
| 表 名
| 指标数目
| 页码
|
表1
| 人员概况
| 10个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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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科普场地
| 16个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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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 科普经费
| 12个
| 5
|
表4
| 科普媒介
| 10个
| 6
|
表5
| 科普活动
| 15个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