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各县区要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要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特点,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六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创新消防宣传形式,丰富消防宣传内容,使更多群众通过宣传活动,真正掌握简单实用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重点工种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督促各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三)切实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是自检自查。各党政首脑机关;商场、影剧院、公铁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商业和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洗浴、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粮、棉、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管理单位;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医院、学校、敬老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对本单位消防状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二是行业复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自检自查逐一进行复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复查;教育、卫生、民政、广电、建设等行业和系统负责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广播电台、电视台、建筑工程等行业和系统内部各单位进行复查;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负责对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寺庙等古建筑、地下场所等单位进行复查;铁路、交通等部门负责对火车站、客运站等管辖单位进行复查;公安、安监、工商、文化、质检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性场所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冬季防火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情况。三是专项检查。将冬季防火工作与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要做到“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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