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朔州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工作方案
根据晋政办发〔2008〕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决定对全市合法地方煤矿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并恢复生产和建设。
为了确保验收工作质量,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市煤矿整体安全技术水平,促进全市地方煤炭工业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战略,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在2009年复工复产验收中成立验收专家组。专家组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煤矿各种规程、规范对每个矿井进行认真的现场检查及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技术指导。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家组
专家组由山西省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的来自企业和科研院校各专业的6名国家级和省级安全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长期在省、市从事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验收及配合安监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政治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且已经承担过多次类似的工作。
二、专家组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
专家组在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煤监、国土、监察、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工作。
1专家组成员接受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
2专家组成员在“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下,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勤政廉洁;
3专家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并结合朔州市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4专家组成员根据煤矿实际,深入矿井调查研究,参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为市政府本次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