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法监督部门(11个)
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局。
(四)公共服务行业(13个)
供电公司、邮政局、网通、移动、联通、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煤运公司、地方电力公司。
(五)基层窗口单位(22个)
市一中、平朔中学、神电中学、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交警支队、南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北旺庄派出所、铺上收费站、神头超限点、自来水公司、新城热力公司、朔州市热力公司、客运办、物价检查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保险事业所、医保中心、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重点评议对象为: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公安系统的交警队和派出所,交通系统的收费站和超限检测点,煤运系统的煤检站,建设系统的供水、供气、供热、客运。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选择一些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评议。特别是没有承担中央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搞好基层站所评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县区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确定重点评议对象,各县区的评议工作要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重点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和整改。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各项任务的重要一年。因此,必须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奋力赶超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一)评议内容
1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决策的实施及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的实事落到实处。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在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