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龙岩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政综〔2007〕3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龙岩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龙岩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基本原则
(五)预案启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市防火办
(三)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三)森林火灾监测
(四)人工影响天气
(五)森林火灾的报告
四、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二)扑救指挥
(三)扑火原则
(四)扑火安全
(五)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六)信息发布
(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二)灾后恢复
(三)火灾评估
(四)工作总结
六、综合保障
(一)物资储备保障
(二)应急资金保障
(三)后备力量保障
(四)预案演练培训
七、附则
(一)说明
(二)预案管理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四)预案解释部门
(五)预案生效时间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岩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本预案。
1、全市持续出现高森林火险天气,且森林火灾不断发生,有可能大范围蔓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