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严格按照“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要求,认真落实推进企业上市的措施,形成持续培育、持续申报、持续上市的局面。总体目标:每年组建3家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推出3家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每年有3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全市力争到2010年境内外新增上市公司12家以上,其中:新罗新增上市公司3家,永定、上杭、长汀、漳平各新增上市公司1-2家,连城、武平各新增上市公司1家,市本级新增上市公司3家,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
(一)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是推动企业上市的基础性工作。我市企业上市地点以境内资本市场为主,同时鼓励赴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为实现上市目标,要加快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各县(市、区)及龙岩经济开发区要围绕发展“10+3”重点产业,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作为我市重点培育改制上市的后备企业。全市要筛选出40家以上的优秀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其中,新罗筛选企业10家,永定、上杭、长汀、漳平筛选企业各4家,连城、武平筛选企业各2家,市本级筛选企业10家。
1、严格准入条件。上市后备企业必须具备五项条件。一是企业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及实现利润在近三年稳定增长;二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经营业绩优良的规模企业、名牌企业;三是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自主开发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四是产权清晰、经营活力强、具有高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五是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收益稳定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旅游服务等领域的龙头企业。
2、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短期效应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制定推动企业上市近期、中期、远期规划,按照关注类、重点培育类、符合上市条件类排出拟上市企业后备梯队结构,进行重点培育。一是关注类。对于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后备企业,引导企业确定发展方向,通过重组整合,加快股份制改制步伐。要着眼长远,把企业改制工作与今后上市工作衔接起来,在企业改制的初期,提前邀请券商等中介机构进行指导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消除法律障碍,做好前期准备。二是重点培育类。对于基础较好、具备上市条件的各类后备企业,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抓紧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凡是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产值超亿元或年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要优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要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制衡机制,尽快确定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进入辅导。三是符合上市条件类。对已进入辅导的拟上市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解决辅导规范及推荐上市过程中的问题,尽快上报上市材料。
3、建立协作机制。市县两级上市办要建立与上市后备企业的沟通联络制度,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与上市后备企业保持联系,指导上市后备企业规范运作,帮助上市后备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上市相关中介机构的协作配合,切实提高上市辅导质量;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提高企业申报上市的效率和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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