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龙政办〔2007〕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0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郑如占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邓振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福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小平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饶华昌 市交通局副局长
郑 荧 市工商局副局长
施文旭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汪 泽 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副段长
缪起时 市邮政局副局长
陈朝峰 市供销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握工作方向,组织、指导、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烟花爆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
二、龙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姜福建(兼)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